根据市医疗卫生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意见和衢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衢市劳鉴〔2004〕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将2021年衢州市第三批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和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病残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在病情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共5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联系电话:0570-3079115、3085213。
附:公示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
2021年第3批工伤鉴定结果公示表.pdf
2021年第3批因病鉴定结果公示表.pdf
衢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