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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15   1895次

为满足衢江区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加强企业人才体系建设,现参照国家人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衢江区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2020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执行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085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岁及以下指19858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在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后,亦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

招聘过程的后续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813日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必要时可与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0-8762403。

3)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

4)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②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考生都需要在报名前申请衢州市健康码,并将衢州市健康码截图和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和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等岗位报考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电子版材料,于8月14日17:00前发到相应岗位所留的电子邮箱,邮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20年公务员专业目录。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08月10日-8月14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公布核减岗位

1)本次招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核销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转为同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招聘岗位中,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

2)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将在2020817日于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应聘人员可在自核减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步定于820日8:30-2117:00,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23日。请已完成填报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防疫要求等参加笔试。

)考试

1.笔试工作由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写作。

3.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要求等信息。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2.提供材料:现场审查时①将2020年衢江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贴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③学历证明(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企业任职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⑦其他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

)面试

1.每个职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选择面试成绩较高者为拟聘用人选。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用人公司与拟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

四、薪酬待遇

衢州市衢江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综合年薪按照各聘用单位岗位确定薪级待遇,今后根据企业发展调整。

、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拟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申请注册衢州市健康码。

1.“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到现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到现场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以及到现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须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衢江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

(二)参加笔试、面试等现场招聘程序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全程佩带口罩。其他应聘人员通过现场入口时应戴口罩,在现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组织现场招聘程序时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四)应聘人员应当如实申报并填写健康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市应聘人员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衢做好准备。

(六)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衢江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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