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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自查工作指导组来衢"把脉”
2020-05-22   1187次

5月20日上午,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自查第一指导组组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叶青一行6人,来衢指导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自查工作。市府办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资规局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自查工作协调小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24日,浙江省审计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浙审社[2020]45号)文件后,我市即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锦标为组长的专项自查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各统筹区根据文件具体要求,开展数据提取、政策梳理等各项自查工作。





会上,市人力社保局局长余龙华汇报了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与省养老保险政策差异等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将根据指导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核验自查数据,与审计、财政、资规、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落实好各项自查工作要求。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结合自身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


指导组各专家成员针对各地汇报情况,现场点评答疑,并对自查报表的相关口径进行了指导。

叶青指出,衢州市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自查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专班工作务实,初步成效明显。深入推进自查工作,要强化政治站位,增强自查工作的责任担当;强化自查质量,确保自查结果准确完整;强化自查责任,推进自查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对标对等,按照方案要求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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