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省市有关采购管理规定,经公开招投标,衢州骏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中标“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春季赴外招聘采购项目”,现已履约合毕。经验收,其中衢州骏马人力资源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要求,现就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购买华夏航空衢州空乘专场招聘面试活动布展服务和音响视频设备租聘项目费用支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已受理王卸才等20人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9日)如有异议,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3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
根据市医疗卫生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意见和衢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衢市劳鉴〔2004〕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将2020年衢州市第五批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和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
市本级各相关企业: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3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本级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关于柯城区要求补助专职劳动保障员所需经费的请示,经研究同意,拟对柯城区大学生专职劳保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
9月7日上午,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营商环境指标测评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暨“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分析会顺利召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牛建彪,局相关处室(单位),柯城、衢江人社局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市202
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衢州市本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奖励实施办法》规定,拟对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拟对下列人员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1018916.47元,补贴资金拟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
日前,2020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名单公布,我市66家企业榜上有名。其中,11家(小微企业3家)列入首次公示名单,55家列入继续公示名单。名单上有你熟悉的企业吗?赶快来看看吧!首次公示“浙江省AAA级守
根据市医疗卫生专家鉴定小组鉴定意见和衢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衢市劳鉴〔2004〕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将2020年衢州市第四批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和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
2020年衢州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总成绩公 告根据《2020年衢州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现将2020年衢州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总成绩公示如下:一、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序号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机考)/2]×70%面试×30%总成
一、受理内容市本级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来衢服务情况备案申请事项。二、受理条件市本级单位从衢州市范围外引进的符合《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的五类人才(在衢的省属企业、央企引进人才以及公务员身份人员除外)。三、收取材料1
一、受理内容市本级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优惠人才层次认定事项。二、受理条件符合《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的五类人才及衢住金管委〔2016〕4号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三、收取材料(请填写具体需收取的全部材料及
一、受理内容市本级高层次人才公寓和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事项。二、受理条件1.符合《衢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的五类人才; 2.需经过高层次人才来衢服务情况备案;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住房(包括商业
一、受理内容市本级单位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人才津贴申领事项。二、受理条件符合衢委发〔2012〕25号文件规定的各类对象(暂时)。三、收取材料(一)提供申请表格、年度考核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一、顶尖人才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4.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院士及外籍院士;5.中
根据《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聚集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6】23号)和《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市委人才
为减轻低收入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