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关于柯城区要求补助专职劳动保障员所需经费的请示,经研究同意,拟对柯城区大学生专职劳保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共计95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3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相关情况存有异议,可直接向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52322。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7日